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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瑞金“碰瓷”的团伙覆灭!

转载 瑞金网-刘2019/08/02 08:46:0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赣县检察 作者:瑞金网 384288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7月31日上午

一起由赣县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

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式开庭审理


案情回顾

“碰瓷”玩假摔,逼迫摩的司机拿钱

自2017年12月份以来,被告人黄某芳、赖某文、张某海、谭某、赖某海长期纠集在一起,流窜至赣州瑞金市、赣县区、章贡区、宜春市袁州区等地,由黄某芳负责策划、分工,赖某文、张某海、谭某、赖某海按照分工,密切配合,以"假摔"的方法,通过胁迫手段,逼迫摩托车出租司机协商"私了",共敲诈勒索摩的司机11人,非法获得41350元人民币。形成了以黄某芳为首要分子,以赖某文、张某海、谭某、赖某海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案发地的二轮摩托车出租行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指控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芳、赖某文、张某海、谭某、赖某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实施共同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通过胁迫的方法要挟被害人,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被告人黄某芳、赖某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之累犯情节,应当从重处罚。鉴于案件实际情况,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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