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最新公告!瑞金这里的安置房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啦!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瑞金信息 / 要闻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最新公告!瑞金这里的安置房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啦!

转载 10032025/12/13 12:11:1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 140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关于城西文锦苑安置房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城西文锦苑安置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工作即将启动。为确保该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对象:选房在城西文锦苑并已办理交房通知书的安置户

二、集中办理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3月1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未在集中时间办理的安置户,可自行选择时间办理

三、办理顺序:在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3月16日期间,安置户自行选择时间办理

四、办理地点:先到原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八一南路老电力公司院内一楼)递交有关资料审核,然后到市行政审批局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

五、产权性质:所有安置户统一先办理国有划拨不动产权证书,需办理国有出让的,领证后自行到瑞金市行政审批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申请换发国有出让不动产权证书(不同情形视情况缴交土地出让金)。原拆迁房屋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的,提供相关国有出让手续后直接办理国有出让不动产权证书

六、优惠政策

(一)2017年至2022年棚改项目被安置户,执行《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7〕64号)文件可享受出让金优惠政策50%,优惠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有效

(二)2023年以后棚改项目被安置户,执行《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中心城区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23〕2号)文件不享受出让金优惠政策

七、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拆迁协议(原件);

3、安置协议(原件);

4、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八、请广大安置户按上述条款办理,准备好相关申报办证资料,按公告的时间及时申报办理。如有疑问请到原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现场咨询

特此公告

瑞金市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2日


图片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