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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置2026年春节期间销售春联、年画和灯笼等临时摊点的通告

2026年春节即将来临,为更好地营造节日氛围,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习俗,维护我市良好市容环境秩序,同时解决市民群众对于春联等新年用品的购买需求,瑞金市城管局按照相关规定,在城区部分公共区域设置春联、年画和灯笼等临时销售摊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摊点设置的时间、地点及数量
1.设置时间
2026年2月7日(农历腊月二十)至2026年2月16日(除夕),期限10天。
2.设置地点及数量
序号 | 设置位置 | 数量 | 联系电话 |
1 | 博物馆广场 | 45个 | 15970111896 |
2 | 万合广场金三路 | 25个 | 15970111896 |
3 | 红都广场 | 20个 | 19970931003 |
二
经营范围及要求
所设临时摊位仅限于销售春联、年画、灯笼等与春节有关的物品、饰品,采取经营户自愿报名、公开阳光摇号的方式取得。
三
摊位报名时间及条件
1.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8日(工作日8:30-17:30)
2.报名条件
按照一户一摊的原则,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进行报名。
3.报名地址
瑞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三中队、执法四中队(华塘路原城管大队院内),暂不接受线上报名。
四
摊位阳光摇号时间
由市城管局组织公开摇号,摇号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9:30-18:00,摇号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
有关注意事项
1.经营户须在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内经营,由城管部门负责经营秩序管理,经营户负责自行购置搭建3米×3米规格的帐篷(帐篷颜色统一为蓝色)。
2.经营户不得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不得超范围经营,一经发现坚决取缔。
3.经营户不得使用音响等方式进行促销宣传,不得占用行车道,做到货物摆放有序,并自备垃圾清扫收集工具,做到人走场地清,不留垃圾。
4.经营户应文明经营,不得损坏公共设施,不得占用绿化带等。
5.如遇特殊原因需取消临时经营摊点,经营户应立即撤出,听从管理人员指挥,并自行清理卫生,恢复道路原貌。
6.经营户须服从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配合管理人员相关工作,对不遵守管理规定的,即时取消其经营资格,涉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将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瑞金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