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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迎来光电产业大项目!

转载 瑞金网-刘2019/08/18 09:11:0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网综合瑞金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瑞金网 38448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刚刚,瑞金网小编从瑞金市人民政府网了解到,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瑞金市天盛照明有限公司球形灯罩灯体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据该审批意见获悉,瑞金将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征大道光电产业园内,新建球形灯罩灯体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

关于瑞金市天盛照明有限公司

球形灯罩灯体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瑞环审字[2019]43号


关于瑞金市天盛照明有限公司
球形灯罩灯体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审批意见


瑞金市天盛照明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瑞金市天盛照明有限公司球形灯罩灯体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审批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批复意见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按环境影响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地点、性质、内容、规模、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进行建设。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瑞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征大道光电产业园内5#楼厂房,地理坐标为东经115°58′31.85″、北纬25°52′53.22″,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83%。


项目租赁瑞金市红都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建厂房,进行装修及设备安装。项目工艺流程为原料检验、加料入料斗、原料烘烤、注入模具成型、吹模成型、脱模、成品检验和包装外售。


二、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清洁生产要求。应将清洁生产纳入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中,以清洁生产的要求指导生产全过程,采取清洁生产手段,完善生产工艺,提升设备先进水平,改进污染防治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废气污染防治。应加强各工艺设备的密闭性,减少物料的无组织排放。项目的废气主要为混料、打料产生的粉尘,以及注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混料、打料产生的粉尘为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后排放,通过采取加强通风换气等措施,减小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注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规定限值。


(三)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洁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前,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绵江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进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绵江河。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与废次品、废包装材料、职工生活垃圾、废活性炭、设备检验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机油。注塑、去毛边、检验工序产生的塑胶边角料及废次品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活性炭、设备检验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吹塑机、磨床、铣床、火花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减振隔音、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竣工验收的环保要求


(一)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保投资必须专款专用。


(二)运行管理要求。加强生产各环节的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按规定设置或指定专门环保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并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严禁擅自闲置、停用或拆除环保治理设施。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若项目污染物超标排放,须立即停产整改。


(三)环保竣工验收要求。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正式生产。


 四、其它环保要求


(一)项目变更环保要求。本批复仅限于环境影响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工艺、规模、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须报我局重新审批。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动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日常环保监管。由瑞金市环境监察大队实施该项目现场执法监督,加强对项目实施环境保护"三同时"过程中的环境监察。


赣州市瑞金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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