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中发现,某检测公司受瑞金市多家单位及个人委托,对4台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进行检测后,出具了结论均为“合格”的《电梯自行检测报告》。经查,上述4台电梯的125%额定载重量制动试验实际由赣州某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保公司”)执行。维保公司维保人员仅将试验照片和视频发送至某检测公司的检验员。某检测公司未安排检测人员到现场开展或确认该试验,仅依据维保公司提供的视频和照片便出具合格报告。某检测公司检验员叶某某、肖某某未到现场履行检测职责,仍在《电梯自行检测报告》中签字确认。
125%额定载重量制动试验是电梯定期检验的强制性项目,模拟的是“最不利工况”——此时轿厢载重超过设计容量,且电力驱动完全失效,仅依赖制动器的机械摩擦力制停电梯。若该试验不通过,电梯可能溜车(高速下滑)、冲顶(撞到井道顶部)或蹲底(撞击井道底部),造成乘客伤亡或设备严重损毁。依据TSG T7001-2023电梯自行检测规则要求,必须由检测机构人员现场操作并见证。某检测公司及检测员叶某某、肖某某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检测,仅依据维保公司的视频和照片出具合格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的规定,构成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检测的违法行为。
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检测公司及相关检测人员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电梯检测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电梯检测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关键环节,是公共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任何违规操作都可能付出沉重代价。检测机构及从业人员需严格恪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杜绝“形式主义检测”,要落实“检测留痕”(原始数据、仪器校准记录、人员签字),切实履行检测职责,确保检测结果真实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