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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瑞金这个项目将补征地!

转载 1003于 2026/10/14 15:37:2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网综合瑞金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 239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刚刚,瑞金网小编获悉,瑞金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发布了《瑞征收土地〔2026〕3号 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瑞梅铁路(瑞金段)三改用地补征项目集体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及使用林地的公告》,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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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征收土地〔2026〕3号 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瑞梅铁路(瑞金段)三改用地补征项目集体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及使用林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安排,本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泽覃乡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于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20日期间在泽覃乡石水村直街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现将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用林)范围

1.所在图幅:G50H106065。

2.涉及泽覃乡石水村直街组。(详见附件1)

3.土地面积:2.98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地涉及泽覃乡石水村直街组。

三、调查结果用使用林地情况

1.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拟征地面积2.98亩。其中水田0.8亩、塘0.03亩、园地0.1亩、林地1.88亩、村内空闲地0.17亩。(详见附件2)。

2.拟征收林地情况

用途:主要建设内容为瑞梅铁路(瑞金段)三改用地补征项目。

面积:1.88亩。与土地现状调查中林地面积一致。

3.土地上的主要附着物:水田内种植的水稻等农作物,塘内养殖的鱼苗,园地内种植的柑桔等果树,林地内种植的松树等。(详见附件3)。

四、补偿权利及异议处理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依法享有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如对调查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凭相关证据材料在公告期限内口头或书面向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提出复核申请,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对口头提出的申请予以记录。参加调查的单位将予以复核并作出结论。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0日。

附件:

1.瑞梅铁路(瑞金段)三改用地补征项目拟征收土地红线图(泽覃乡石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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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瑞金市瑞梅铁路(瑞金段)三改用地项目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地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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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瑞金市瑞梅铁路(瑞金段)三改用地项目土地现状调查确认汇总表(青苗、树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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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瑞金市自然资源局、瑞金市林业局

联系地点:瑞金市自然资源局院内、瑞金市林业局院内

联系人员及电话:谢志明(瑞金市自然资源局13979792261),钟琦(瑞金市林业局18720979026)

瑞金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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