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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华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赣0781破6号
2026年10月8日,本院根据瑞金市叶坪镇田坞村民委员会的申请,裁定受理瑞金市华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江西同圆律师事务所为本案的管理人。瑞金市华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11月13日前向瑞金市华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江北大道111号江西同圆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周律师,联系方式:18370843532;王律师,联系方式:15970085157)。
债权人未在前述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债权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瑞金市华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瑞金市华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6年11月17日10时在瑞金市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瑞金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