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在瑞金“碰瓷”的团伙宣判了!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瑞金信息 / 要闻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在瑞金“碰瓷”的团伙宣判了!

转载 瑞金网-刘2019/08/25 08:19:5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赣州赣县法院 作者:瑞金网 38001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19年8月22日,赣县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黄某芳等五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犯敲诈勒索罪一案进行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

自2017年12月份以来,被告人黄某芳、赖某文、张某海、谭某、赖某海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流窜至赣州瑞金市、赣县区、章贡区、宜春市袁州区等多地,由黄某芳负责策划、组织分工,赖某文、张某海、谭某、赖某海按照分工,密切配合,以“假摔”的方式,通过胁迫手段,逼迫摩的司机协商“私了”,共敲诈勒索11名被害人共计41350元人民币。该团伙共同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多达十余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赣州瑞金市、赣县区、章贡区等地的二轮摩托车出租行业的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该团伙重要成员固定、首要分子明显,符合恶势力犯罪特征,系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黄某芳、赖某文、张某海、谭某、赖某海等人以非法占用为目的,以搭乘出租二轮摩托车以“假摔”行为,谎称受伤,要求赔偿医疗费用的方式,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二轮摩托车出租者支付费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对五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刑罚,并判处罚金,对其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法官说法

【敲诈勒索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如果醉心于投机取巧,想靠旁门左道发家致富,无异于痴人说梦,因此触犯了法律更会使自己身陷囹圄。所以,踏踏实实学好本领技术,做好自己的事,就不怕在社会上无法立足,新时代让我们撸起袖子加油干吧!

此前报道:在瑞金“碰瓷”的团伙覆灭!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