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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造谣沙洲坝有病例的女子被查处!

转载 瑞金网-刘2020/02/06 08:28:4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象湖警务 作者:瑞金网 49596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月4日上午,一些瑞金市民朋友的朋友圈、微信群流传2月3日凌晨两点沙洲坝已出现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不实消息此谣言经传播,立即引起市民的关注和恐慌,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2月4日下午,象湖派出所快速行动,在市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3个多小时的缜密侦查,最终锁定了该谣言的始作俑者——钟某梅,并依法将其传唤至象湖派出所执法办案中心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2020年2月3日下午钟某梅听到有人聊起沙洲坝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误以为我市沙洲坝有确诊病例,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于15时12分许编造了一条虚假信息,利用微信发布到其亲情群、家庭群和家人群三个微信群内,而后又被散播到其他微信群内,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截止目前,瑞金市暂无确诊及疑似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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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钟某梅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警方提醒 

非常时期请保持理性、冷静

做好防护的同时,

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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