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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话瑞金|小木牌背后的大故事

转载 瑞金网-刘2019/03/24 10:42:5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报 作者:瑞金网 37599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今天的《周五话瑞金》

小编带大家探寻

一块小木牌背后的大故事

就是这块小木牌

很古老很沧桑

背后的故事值得细细品味

苏维埃大学司法工作班

   在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珍藏着一块1933年苏维埃大学司法班使用过的木门牌。该牌为木质匾式,长190厘米,宽33厘米,厚度2.5厘米。正面刷有红色油漆,从右至左刻有“苏维埃大学司法工作班”十个大字,隶书体,阳刻黑油漆填写,表面油漆大部分脱落。斑驳的木门牌仿佛在向人们诉说着那段红色司法的历史。

      1931年11月,第一次全国代表苏维埃大会胜利召开,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制定和颁布了苏维埃国家的各种法律、法令,并在中央人民委员会内设立了中央司法人民委员部,专门负责国家司法工作。此后,各级地方和军队的司法机构也纷纷建立,使苏维埃司法机构逐渐趋于完善,进一步加强了党和苏维埃政府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在艰苦卓绝的苏区时期,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司法活动。


      中央司法人民委员部成立之初,不但司法机关组织不健全,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也很低,执法水准差,导致工作上的不便与失误,为了适应革命斗争形势的发展,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到了中央司法人民委员部工作的议事日程之中,1932年,《中央司法人民委员部一年来工作报告》中就提到“干部、裁判部一部分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经验,缺乏法律常识,因此在工作上常发生许多困难,造就司法工作人员实在是一件迫切应做的事情,司法人民委员部以后应当尽量造就司法工作人员,以充实各级裁判部。部长梁柏台认为,司法机关是无产阶级的铁锤,司法干部必须是劳动工农出身,忠于职守,努力革命,同时应具备嘴巴紧、耳朵精、眼睛明、手脚勤的条件。为了造就高素质的司法工作人才,从1932年冬开始,在位于沙洲坝的最高法庭大厅内就地举办了最高法庭司法训练班。闽西苏维埃政府也开办了司法干部训练班,进行苏维埃法律知识的学习与宣传。训练班主要学习《裁判部暂行组织与裁判条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程序》《惩治反革命条例》等。


      1933年8月16日中央人民委员会第四十八次常会决定开办的,以培养苏维埃高级干部为宗旨,由毛泽东、沙可夫、林伯渠、梁柏台、潘汉年等组成苏维埃大学委员会,毛泽东亲任校长,沙可夫(中央教育部副部长)任副校长。从1933年9月开始招收学员,先后共招有1500余名,分特别班和普通班。特别班即本科,内设国民经济、财政、工农检察、教育、内务、劳动、司法等8个班,1934年春又增设外交、粮食班。普通班即预科,先补习文化,再升入本科学习。司法班主要教学了《土地法令》《劳动法令》《婚姻法令》《经济法令》等。1933年8-12月的《中央司法人民委员部五个月工作计划》当中再次提到:“提高和训练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计划地训练司法人民委员部的工作人员,在机关内做工作的时候,给他们每天以一定的时间学习,每次去巡视工作回来,都给他们以几天的训练,在这样的训练当中来造就干部。”“开办军事裁判所训练班,以充实各级军事裁判所的工作人员。”此时也开始积极吸引劳动妇女做裁判工作,当时中央司法部创办的《裁判半月刊》第6期中就对违法乱纪的,不但在报刊上进行曝光,还根据情节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司法队伍的建设。


      这块木门牌在1955年由瑞金革命纪念馆征集入馆,1994年被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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