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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修订瑞府办字〔2020〕7号文件
有关内容的通知
瑞府办发〔2020〕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赣州市委主要领导在赣州市扶贫办《脱贫攻坚暗访督导情况报告》上的批示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稳定贫困户收入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瑞府办字〔2020〕7号,以下简称原文件)有关内容修订如下:
将原文件第7小点内容:“对疫情结束前在本市扶贫车间或瑞金经开区企业务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修订为:“对疫情结束前在本市扶贫车间或市内外企业务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宣传,迅速落实好疫情期间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贫困户收入的影响,确保脱贫质量和减贫成色。
2020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