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关于瑞金市和园片区周边
排水改造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瑞环审字[2021]11号
你公司报来《关于瑞金市和园片区周边排水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审批意见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供的建设地点、性质、内容、规模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进行建设。
二、瑞金市和园片区周边排水改造工程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360781—48—01—000785),位于瑞金市红都大桥至彩虹桥段绵江河东岸。项目总投资1569.93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系1、水系2及截污干管工程改造。
1、水系1位于A地块北侧,起于319国道现状9m×5m箱涵。途经沿江路,最终汇入绵江河。水系1长318.193m,本次设计采用底宽为10米的明渠长272.193m,在穿越沿江路时,采用2-5m×6m箱涵长46m。
2、水系2位于A地块南侧,起于思源学校南侧现状ND2200排水管,途经沿江路,最终汇入绵江河。水系2长311.216m,全线采用4m×3m箱涵,起点采用检查井与现状排水管衔接,出水口采用八字出水口。
3、截污干管位于绵江河东岸,起于沿江路3座并排涵管排出口,终于彩虹桥附近现状截污井,长778m。
三、项目建设期应投入必要的环保治理资金,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落实好报告表中提出的治理措施。项目的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保投资必须用足用好。
四、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施工中产生的弃渣、泥沙应就近填埋于弃土场。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运行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就近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二)工程施工结束前及时做好弃土场等临时占地植被恢复,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地表植被的破坏。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适时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它环保要求
(一)项目变更环保要求。本批复仅限于环境影响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若自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动工,必须向我局申请重新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
(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日常环保监管。由赣州市瑞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实施该项目现场执法监督,加强对项目实施环境保护"三同时"过程中的环境监察。
赣州市瑞金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