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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严禁瑞金中小学校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转载 瑞金网-刘2021/02/04 20:15:5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江西日报、赣州发布 作者:瑞金网 36907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

江西省出台中小学服务性收费
和代收费管理办法
坚持学生或家长自愿原则 
严禁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据悉,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的正当权益,省发改委、省教育厅联合出台《江西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明确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


《办法》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进行了明确界定。

服务性收费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代收费

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自行车看管、

取暖、降温、饮水、午休、商业保险等

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办法》明确了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中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有伙食费、课后服务费、社会实践费和研学旅行费4项;代收费项目有教科书费、教辅材料费、学生体检费和校服费4项。学校食堂按学生自愿和公益性原则向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自带饭菜加热或大米加工服务的,每学期可向学生一次性收取不超过6元饭菜加热及大米加工服务费。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学生体检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向学生个人收取。
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管理权限在省发改委和省教育厅,各地不得违规增设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且必须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中不得获取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确有折扣的,须全额返还学生。各地要按规定将经批准的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等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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