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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农历立春
自2018年我市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以来,我市绝大多数市民都能做到“移风易俗”,传统节日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可昨晚,还有那么一小部分人,抱着侥幸心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迎春接福的方式有很多种,一旦方式选错了,可就不是在添喜气了,而是给自己添堵了。
昨晚22时至23时30分许,象湖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象湖镇金都大道西延路、城西、中山北路等地时,发现有人在禁燃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随即现场拍照取证,并将燃放爆竹的朱某某、刘某某、杨某某等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朱某某等三人对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三人均被依法处行政罚款处罚。
瑞金警方温馨提醒:春节将至,为确保广大市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瑞金警方将进一步持续加大对禁燃禁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远离此类违法行为,保证自身与他人的安全。平安春节,健康春节,和谐春节,瑞金公安为你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