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一男子来瑞金倒买倒卖,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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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网-刘于 2021/02/06 20:30:4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红都警事、瑞林派出所
作者:瑞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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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3日下午,瑞金市公安局瑞林派出所民警接群众举报,称在瑞林镇长沙村,有一男子驾驶一辆皮卡车运输烟花爆竹,请求民警处理。
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当场将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刘某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实,刘某某系于都人,刘某某驾驶的车辆既不是危爆运输车辆,也无法提供相应的合法手续,其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和《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从福建长汀古城购买价值3000余元的烟花爆竹后,于2月3日下午,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至我市瑞林镇售卖。根据相关规定,违法行为人刘某某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被依法全数收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运输烟花爆竹必须有危险品运输《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手续,并经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运输。驾驶员不是专业人员,对烟花爆竹的装卸、运输和紧急处置等情况都没有受过专业培训,未经允许不得私自非法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