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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目惊心!瑞金1起死亡事故视频曝光

转载 瑞金网-小橙子66662021/05/26 20:36:5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交警、畅行瑞金 作者:瑞金网 47414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事件经过

2021年3月26日14时40分许
瑞金大道北路段一辆重型自卸货车
撞上了一辆正在通过斑马线的自行车



接到报警后
瑞金公安交警立即到场处置
后调取货车行车记录仪
发现下面“惊心”一幕

事发前
刘某正骑自行车通过斑马线
而杨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
临近路口时超车
从中间车道变更至最左侧车道


行驶至路口时未减速慢行
等到发现正在过马路的刘某时
刹车也来不及了……
刘某被撞倒在地
当场死亡

杨某驾车行驶至路口时违法超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负事故主要责任;刘某骑自行车横过道路时,未下车推行,负事故次要责任。

法律链接


杨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交叉路口路段违法超车时,对道路交通动态观察不周,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未确保安全驾驶,其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第四十三条第四项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刘某骑行自行车在人行横道上横过道路时,未下车推行,其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多一份礼让,就少一份危险
行人及非机动车
过斑马线时一定要做到
 “一停、二看、三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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