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近日,一男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猎套、野兽夹等工具捕获一头野猪,被瑞金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一个月。
2019年12月,被告人罗某某为捕猎,前往瑞金市泽覃乡某村某山场设置了两个猎套。2020年2月11日凌晨4点,被告人罗某某收到猎套发出的警示信息。因疫情封路,被告人罗某某便叫李某某等人去查看,发现一头活的野猪,后来搬野猪的时候被疫情卡点的工作人员发现并报了警。被告人罗某某经民警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
▲网络配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其自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