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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公开选聘特约监察员10人!

转载 瑞金网-小橙子66662021/11/09 20:38:1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红都廉政 作者:瑞金网 41074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规范特约监察员工作,拟从党政群机关和社会各界中公开聘请瑞金市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

特约监察员名额

10名


监察员的基本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在各自领域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能认真履行职责,热爱特约监察员工作;

(四)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公正廉洁、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五)年龄适当,身体健康,能够坚持特约监察员工作。


监察员的主要职责

(一)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对纪检监察机关出台重要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

(三)参加市监察委员会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

(四)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

(五)办理市监察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事项。


聘请的方法和步骤

(一)各乡镇、各单位对照特约监察员条件,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认真填写好《瑞金市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推荐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近期一寸彩照三张,于2021年11月20日前交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公务大楼1111室)。

(二)聘请步骤:

1.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特约监察员推荐人选,并征得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

2.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特约监察员推荐人选进行考察;

3.市纪委监委对考察情况研究后,确定聘请特约监察员人选;

4.聘请人选名单及意见抄送特约监察员所在单位及推荐单位,并在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备案;

5.召开聘请会议,颁发聘书,向社会公布特约监察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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