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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金市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职责划转移交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瑞金市委办公室 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办字〔2019〕6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市级机构改革中划转职责移接交工作的通知》(瑞机改办[2019]1号)精神,现将全市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职责移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规划职责划入市自然资源局,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划入市林业局。
二、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承担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监管职责。
三、从2019年5月10日起,凡涉及城乡规划方面的行政许可、日常监管、信访投诉、应急处置等事宜,请与瑞金市自然资源局联系;凡涉及风景名胜区方面的行政许可、日常监管、信访投诉、应急处置等事宜,请与瑞金市林业局联系。
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