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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贷不还钱,法院拘人扣车
“法官,能不能不扣押我的车子,我愿意筹钱还款。”近日,瑞金法院成功调解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获得了当事人双方的认可,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据悉,某小额贷款公司与张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判决,张某应向贷款公司归还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只归还了部分贷款,剩余款项一直未归还,贷款公司于2020年5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冻结了其名下银行和网络资金账户。因被执行人未按规定申报财产及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近日,承办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根据其提供的线索,立即组织执行干警赶往现场,成功寻找到被执行人车辆并实施扣押,同时将被执行人拘传回法院。在承办法官告知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后,张某表示愿意归还贷款,只是受疫情影响暂时没有收入,希望可以和贷款公司协商分期支付。
经承办法官居中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张某当场支付2.5万元,考虑张某工作需要用车,申请执行人同意将扣押车辆交还给张某,剩余部分贷款按每月八千元分期支付,年底付清,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