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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兴(瑞金)实业有限公司
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洪兴(瑞金)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洪兴(瑞金)实业有限公司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审批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批复意见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按环境影响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地点、性质、内容、规模、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进行建设。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瑞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征大道南侧,地理坐标为N25°52′41.83″,E115°57′38.84″,占地面积50448.029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724.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15%。
项目工艺流程为形成样衣、编排工艺制造单、裁剪、制作首件成品、QC审核、IE编排工序流程、配套辅料和裁片、流水线缝制、中烫、中查、开纽门、钉纽扣、大烫、后查、挂吊牌、包装入库。项目年产900万套家居服。
二、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清洁生产要求。应将清洁生产纳入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中,以清洁生产的要求指导生产全过程,采取清洁生产手段,完善生产工艺,提升设备先进水平,改进污染防治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废气污染防治。应加强各工艺设备的密闭性,减少物料的无组织排放。项目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期扬尘、施工车辆、挖土机等燃油燃烧时产生的废气,以及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纤维尘、锅炉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施工期扬尘通过洒水抑尘、设置围栏等措施处理;纤维尘为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等措施,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锅炉废气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排风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三)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洁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作为中水回用;瑞金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管网接入工业园区前,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绵江;瑞金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管网接入工业园区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瑞金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最终排入绵江。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员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布料、废包装材料和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机油。施工期的建筑垃圾部分综合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统一填埋;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脱水后进行卫生填埋处理;废布料和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卖;废润滑油和废机油为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项目的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期噪声和运营期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电脑缝车、电脑拉车、电脑纽门车、自动裁割机、熨烫设备等。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工地四周将修建围墙等措施,减小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增设隔声罩、加强设备维护、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小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竣工验收的环保要求
(一)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保投资必须专款专用。
(二)运行管理要求。加强生产各环节的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按规定设置或指定专门环保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并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严禁擅自闲置、停用或拆除环保治理设施。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若项目污染物超标排放,须立即停产整改。
(三)环保竣工验收要求。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正式生产。
四、其它环保要求
(一)项目变更环保要求。本批复仅限于环境影响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工艺、规模、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须报我局重新审批。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动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日常环保监管。由瑞金市环境监察大队实施该项目现场执法监督,加强对项目实施环境保护"三同时"过程中的环境监察。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