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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323国道7KM+680M瑞金市云石山超田圩路段时,遇前方欧某驾驶二轮电动车由右往左横过道路,两车相撞,造成欧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发后,刘某驾车逃离现场,被附近群众拦截并报案。刘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并罚款的处罚。
交警提醒:驾车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既是对自己生命财产的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财产的负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请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报警,切不可心存侥幸逃离现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肇事逃逸,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