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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瑞金一公司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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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网-小橙子6666于 2022/07/24 19:46:2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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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南日报-客家新闻网
作者:瑞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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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各地、各部门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全面推进国务院安委会15条、省50条、市80条措施的落实,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市安委办日前公布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希望各地、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以反面典型为警示,切实落实安全责任,不断筑牢安全防线,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吴某某。该人无证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2022年1月11日南康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其行政处罚。同时,吴某某涉嫌危险作业罪,2022年5月15日南康区公安局对其立案侦查。
2、江西润泉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甲醇、乙酸甲酯使用车间和库房安全设施设计、安装、使用、改造等不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第3.1.1条、3.1.3条,《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4.2.1条,《江西省雷电灾害防御办法》第九条、第十七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2022年1月25日崇义县应急管理局给予该公司行政处罚。3、上犹坤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22年3月1日,上犹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该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从事电气焊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接受特种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2022年3月11日上犹县应急管理局给予该公司行政处罚。 4、西多利实业(龙南)有限公司。该公司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违反了《江西省消防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2022年5月26日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给予该公司行政处罚。 5、石城县高田镇下坪电站。该电站发电人员陈某某、温某某未按规定接受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2022年5月30日石城县应急管理局给予该站行政处罚。 6、高安市颖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该公司擅自改装挂货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规定,2022年6月7日兴国县交通运输局给予该公司行政处罚。7、瑞金市甬衡电子衡器有限公司。该公司从事电气焊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接受特种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2022年6月16日瑞金市应急管理局给该公司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