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依据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经瑞金市人民政府研究,拟依法征收瑞金市象湖镇金星村小门小组及金星停车场(金星村村级预留地)部分集体土地用于瑞金市长征小学(城西小学)周边道路项目建设,在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坟墓必须实施搬迁。根据《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4款的有关规定,现就迁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迁坟区域位于瑞金市长征小学(城西小学)周边道路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象湖镇金星村小门小组及金星停车场(金星村村级预留地)。东至长征小学(城西小学)、村庄,南至长征小学(城西小学)、村庄,西至206国道,北至纪念园安置地、金星村铁路安置地、鱼塘。
(以上具体界线,请到登记地点查阅)
二、迁坟时限:
请上述区域范围内的坟主关联亲属在2022年9月25日前到坟墓辖区登记点进行申报登记,完善迁坟等手续,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自行将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本户的坟墓迁移完毕。
三、迁坟补偿标准及相关要求:
(一)在规定时间内实施迁移完毕的,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瑞金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区域内坟墓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府办发〔2017〕76号)及《中共瑞金市委办公室 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重点区域坟墓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办字〔2018〕93号)及《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征收土地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22〕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补偿(补助)及奖励;
(二)逾期未搬迁的,一律作无主坟处理。
四、自公告之日起禁止在上述区域范围内葬坟,违者自行清理并负责相关费用。
登记地点:象湖镇人民政府、象湖镇金星村委会
登记联系人:象湖镇人民政府 李志军 19979728296
象湖镇金星村委会 胡爱民 18178971999
特此公告
瑞金市自然资源局
瑞金市象湖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