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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瑞金两地发布重要公告!事关瑞梅铁路建设

转载 瑞金网-小橙子66662023/02/25 20:03:5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泽覃发布、武阳发布 作者:瑞金网 264476 阅读 0 评论 2 点赞


迁坟公告


依据瑞梅铁路(瑞金段)建设规划,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依法征收泽覃乡石水村部分土地用于瑞梅铁路(瑞金段)项目建设。在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坟墓必须实施搬迁。根据《江西省征用土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现就迁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迁坟范围位于瑞金市泽覃乡石水村岭背小组。四至界址为:
东至邱礼进岭交界,南至屋,西至旱塘坝,北至埂
涉及小组:岭背
(以上具体范围,请到登记地址查阅)
二、迁坟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三、迁坟补偿标准及相关要求 :    
(一)在规定时间内实施迁移完毕的,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梅铁路(瑞金段)建设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瑞府办发[2023]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补偿(补助)及奖励;
(二)逾期未搬迁的,一律作无主坟处理。
四、自公告之日起禁止在上述区域范围内葬坟,违者自行清理并负责相关费用。
登记地址:瑞金市泽覃乡人民政府、泽覃乡石水村委会
登记联系人:黄俊明(乡政府):13870798792;朱德才(村委会):13879770856

特此公告


瑞金市泽覃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瑞梅铁路(武阳段)迁坟公告




根据瑞梅铁路(瑞金段)项目建设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拟依法征收武阳镇石阔村、竹杨居委会、国兴村、罗石村、陈布村、下洲村、龙江村、中赖村部分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涉及用地范围内的坟墓须实施搬迁。根据《江西省征用土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现就迁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武阳镇石阔村十一小组、十三小组、河下园九组、下坝五组、下山坝一组、下山坝二组,东至园地,南至园地,西至园地,北至园地;竹杨居委会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小组,东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高速路;国兴村大陂头、井头、井下、排脑、瓦子坪、文中寺、新屋家小组,东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林地;罗石村凹下、岭下、罗田、下排岗、新屋子小组,东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高速路;陈布村第二、第五、第九小组,东至道路,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林地;下洲村第十小组,东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林地;龙江村李塘九组、李塘十组,东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林地;中赖村河子背、新屋子小组,东至园地,南至林地,西至园地,北至园地;国兴村与罗石村争议地,东至道路,南至村庄,西至道路,北至村庄。

(以上具体界线,请到登记地址查阅)

二、迁坟时限及要求

(一)请涉及用地范围内的坟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武阳镇人民政府、石阔村委会、竹杨居委会、国兴村委会、罗石村委会、陈布村委会、下洲村委会、龙江村委会、中赖村委会办理迁坟登记补偿手续。逾期未登记或未迁移的坟墓将视为无主坟处理。

(二)自公告之日起禁止在上述区域范围内葬坟,违者自行清理并负责相关费用。

三、迁坟补偿标准    

在规定时间内实施迁移完毕的,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梅铁路(瑞金段)建设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瑞府办发[2023]4号)等文件规定进行补偿(补助)及奖励。

登记联系人:武阳镇人民政府杨卫东(13970133586)、石阔村陈金生(13879742432)、竹杨居委会杨幼彪(13033281559)、国兴村刘维有(18279713873)、罗石村郑泽敏(15879768886)、陈布村陈卫棋(15270638398)、下洲村谢马路(18162197151)、龙江村刘海波(13576698213)、中赖村赖金石(13870773904)。

特此公告

武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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