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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有关系”?瑞金一男子被人扭送投案!

转载 10032023/05/22 19:57:5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红都检察 作者:瑞金网 23393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原标题:瑞金身边案丨谎称在公检法“有关系”能减刑,别信!

案情回顾

被害人杜某某得知其孙子涉嫌聚众斗殴罪,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因听说朋友钟某某有人脉,能托关系帮忙减刑,便委托亲属找到钟某某,让他帮忙给自己孙子减刑。钟某某谎称自己在公检法确有关系,并承诺可以将刑期降至十个月以内。

期间,钟某某以疏通关系为由,多次向杜某某及其亲属索要烟、酒和现金,共计价值人民币20300元。钟某某将这些财物用于个人挥霍,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杜某某孙子案件的办案人员是谁,也没有真的找过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

后来,杜某某及其亲属发觉被骗,便将钟某某扭送至瑞金市公安局投案。

检察机关认为

被告人钟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提醒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莫轻信别人所谓的“有关系”“能减刑”,一旦陷入这样的骗局,最终必然人财两空、得不偿失。因此广大市民要学法、知法、守法,要相信司法的公平正义,不要给骗子可乘之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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