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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旁“钓虾公”!瑞金这群人栽了…

转载 10032023/06/19 20:21:3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红都检察 作者:瑞金网 21858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案情回顾

被告人谢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在瑞金市沙洲坝镇清水村公墓旁的小山林内开设赌场,聚集多人以俗称“钓虾公”的方式进行赌博。谢某某将赌场经营的时间定在下午13时至17时,并制定了一系列庄家与闲家的赌场规则,甚至还安排专门的人员郑某(已被行政处罚)接送参赌人员进出赌场,先后有黄某某、谢某某等20人(均已被行政处罚)到该赌场内参与赌博。


不久后,该赌场被象湖镇民警查获,现场抓获8名参赌人员,扣押赌资21万余元及赌具若干。被告人谢某某也在之后主动到象湖派出所投案接受调查。日前,我院已依法对谢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赌博不仅影响身心健康,破坏家庭和谐,还会引发大量社会矛盾和问题,而赌场的开设者更是害人害己,最终必将自食其果,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此提醒大家,开设赌场,迎来的不会是暴富契机,而会是锒铛入狱,希望大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远离赌博,勤劳致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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