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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江,江西的母亲河。千百年来,自南向北,浩浩荡荡滋养着富饶的赣鄱大地。为了保护好这条母亲河,江西将在赣江流域设置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51个县市区列入试点范围。赣江流域将设置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
为解决上下游、左右岸利益不一致以及监管执法能力薄弱等问题。日前,我省印发《江西省在赣江流域开展按流域设置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实施方案》,建立赣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在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架构下,设立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协作小组(简称流域协作小组),设立赣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公室(简称流域办),作为省生态环境厅内设机构,承担流域协作小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落实赣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等。在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统筹设立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流域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协调解决流域内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污染纠纷,指导流域内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赣江流域范围内51个县市纳入试点
九江市(1个):永修县(部分)
水是江西最优势的资源,拥有赣、抚、信、饶、修五大河流和全国最大淡水湖——鄱阳湖,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就多达3700多条。最大的优势,也正是最大的压力。如何变压力为动力?江西用制度创新把水生态保护摆在突出战略位置,依靠制度、依靠法治,总体谋划、久久为功。早在2016年,我省就专门出台《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设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去年5月,我省又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方案》,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湖长制组织体系。作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西的生态地位举足轻重。去年以来,我省把“五河两岸一湖一江”作为一个整体,坚持全域治理、全域保护、全域建设,全面加强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大力开展长江岸线整治提升行动,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此次赣江流域设置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是江西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又一次制度创新。
绿色崛起是江西发展的最佳路径。这些年,我们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做了大量工作,但污染问题仍然不容忽视。当前,江西正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努力在绿色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让绿色成为江西发展最亮丽的底色。为护好一江清水,为给子孙后代留下“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绿色生态和美好环境,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