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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达180余万!瑞金8人被判刑!

转载 10032023/08/13 19:25:3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市人民法院 作者:瑞金网 19563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只要用自己的银行卡

刷刷流水
帮他人提取现金
就能轻轻松松月入过万
是不是很吸引你
 殊不知
这“高薪”的背后 
却是为诈骗分子“跑分”洗钱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近日,瑞金法院审结一起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8名被告人被判处

拘役二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刑期

并处相应四千元至二万元不等罚金



基本案情








2021年10月至11月,为赚取“快钱”,被告人周某伙同杨某(另案处理)、周某1、钟某、黄某、钟某1、周某2、谢某某、王某为他人“跑分”(转移电信诈骗资金)。由周某、杨某具体实施操作转账,周某1提供信用担保,钟某、黄某提供接送、看守银行卡提供人,钟某1提供银行卡、介绍银行卡提供人,周某2提供监督、保管好处费,谢某某、王某提供银行卡。



(图源网络)


之后杨某和周某为资金纠纷散伙,杨某便带钟某自行进行“跑分”转账,由杨某负责操作转账,钟某负责接送及看守卡主。

该团伙控制的银行账户进账资金共计182.357315万元,其中查明转移的电信诈骗犯罪所得资金共计67.61万元,违法获利共计12000余元。 


法院审理


瑞金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等八名被告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法院结合各被告人相关量刑情节,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周某1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周某2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钟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钟某1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黄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王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谢某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并判决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该判决现已生效。



聚 焦 


什么是跑分?


“跑分”的本质就是“洗钱”,指犯罪分子通过银行卡或其它交易平台,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渠道,将赃款分流、洗白。


聚 焦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两卡”泛滥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当前,网络犯罪呈持续高发态势,一些人为获利,明知他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还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售或出借给他人,帮助其转移赃款或提供帮助,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等犯罪,参与者需承担法律责任。不要被高额收益所诱惑,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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