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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7日开始,朱某从李某处购买小龙虾,欠下货款73000元,向李某出具欠条一张,约定2023年6月15日前付清。付款期限届满后,朱某未支付货款,李某遂诉至瑞金法院,要求朱某支付货款。
承办法官收到该案后,经与原告李某联系,了解到李某系外地人,联系不上朱某,也不知道朱某住址,只知道朱某是泽覃乡人。了解到情况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泽覃乡政府工作人员,向其推送该案件情况。在该乡政府工作人员配合下,核实朱某确系泽覃乡石水村村民,并带领承办法官找到了朱某,承办法官进而向其送达传票等材料,安排在最近一次石水圩日开庭,开庭地点安排在当地村委会。朱某表示因其母亲生病导致家里经济困难,不是故意拖欠龙虾货款。承办法官遂在进行巡回审判时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案结事了。
此次巡回审判调解成功,得益于瑞法轻骑兵与各乡镇村居所建立的纠纷联动调处双向互通渠道。这种渠道不仅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取得成效,也提升了乡村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