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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
市政府拟收储地
(象湖镇、叶坪镇区域)项目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瑞征收土地〔2023〕16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56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征收土地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22〕6号)等规定,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瑞金市人民政府拟订了2023年度市政府拟收储地(象湖镇、叶坪镇区域)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瑞金市象湖镇竹岗村摇前1、2、3、4小组,东至道路,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具体征收范围见附件1);瑞金市象湖镇岗背村岗脑小组,东至红都大道,南至村庄,西至空地,北至瑞金大道(具体征收范围见附件2);瑞金市象湖镇岗背村竹山、细厅小组,东至村庄,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村庄(具体征收范围见附件3);瑞金市象湖镇岗背村竹山、细厅小组,东至村庄,南至空地,西至G206国道,北至空地(具体征收范围见附件4);瑞金市象湖镇岗背村细厅小组,东至村庄,南至道路,西至村庄,北至空地(具体征收范围见附件6);瑞金市叶坪镇福水村陈坊垅、竹头背小组,东至村庄,南至空地,西至村庄,北至村庄(具体征收范围见附件7)。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安排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经调查确认,项目涉及象湖镇竹岗村摇前1、2、3、4小组,用地规模35.77亩,现需征收土地面积35.77亩(其中:水田20.55亩、旱地7.14亩、村内空闲地8.08亩);象湖镇岗背村岗脑小组,用地规模8.46亩,现需征收土地面积8.46亩(其中:菜地1.48亩、村内空闲地6.98亩);象湖镇岗背村竹山、细厅小组,用地规模46.78亩,现需征收土地面积46.78亩(其中:水田10.93亩、塘0.64亩、果园2.07亩、林地1.49亩、宅基地5.08亩、村内空闲地26.57亩);象湖镇岗背村竹山、细厅小组,用地规模92.73亩,现需征收土地面积92.73亩(其中:水田84.48亩、塘6.17亩、宅基地0.12亩、村内空闲地1.96亩);象湖镇岗背村细厅小组,用地规模22.24亩,现需征收土地面积22.24亩(其中:水田17.72亩、宅基地3.7亩、村内空闲地0.82亩);叶坪镇福水村陈坊垅小组、竹头背小组,用地规模76.85亩,现需征收土地面积76.85亩(其中:水田58.72亩、塘1.21亩、林地2.38亩、宅基地5.30亩、村内空闲地9.24亩)。本次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主要为水田、旱地上种植的蔬菜、脐橙、苗圃,园地上种植的葡萄、脐橙,鱼塘里养殖的鱼,宅基上的房屋,林地上的树木,具体品种、类别、数量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数据为准。
四、征地补偿安置及费用支付对象、方式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0年调整)的通知》(瑞府办发〔2020〕26号)的标准执行,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的补偿标准,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中心城区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23〕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瑞金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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