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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春砷建材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处罚案公示
2025年7月25日,瑞金市应急管理局对瑞金市春砷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2 处重大事故隐患和5 处一般隐患,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及《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应急【2024】90号)第46项的规定,瑞金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截至2025年9月26日,该公司已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合格,并将罚款缴纳至国库,至此,该案件办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