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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直系亲属及本人无精神病患史,体能素质好,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3、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58周岁。
4、有学校工作经历或公安、部队服役经历者优先聘用。
5、已被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含“40、50”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失业人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城乡脱贫劳动力等)可优先聘用。
6、应聘人员需有“保安证”。
二、工资待遇。
1、专职保安人员工资标准:2230元/人/月(含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2、工作日免费用餐。
3、未尽事宜面议。
三、联系电话
18079767410(古)
13576666037(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