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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金市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健全我市国家、省、市、县四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文广新旅局开展了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审工作。市文化馆在开展田野调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拟公布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综合评审,经评审小组推荐、审议,同意刘果林等8人列入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现将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2025年11月3日-11月23日),公示之后呈报市政府审议。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传承人持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异议受理单位提出。异议书须写明项目名称、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市文广新旅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匿名或在公示期外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97-2522186。
附件: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瑞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