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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瑞金多名盗窃人被行政拘留

转载 10032026/01/15 14:45:0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红都警事 作者: 101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原标题:首例!多人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2026年1月1日

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正式实施!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

在一年以内二次以上
违反治安管理的

  可以依法执行拘留!

打破了以往未成年人违法

用年龄当“护身符”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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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实施后首例被拘
 

2025年12月以来

红旗街道某学校门口路段

连续发生多起生电动自行车电瓶被盗案

针对该系列盗窃警情

红旗派出所依托治安三张图”平台精准分析

2026年1月12日晚

将实施盗窃杨某、刘某(均为14岁抓获

同时抓获一销赃人员谢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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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刘某到案后对其多次盗窃的

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谢某对其明知是赃物而代为销售的

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过综合评估

杨某、刘某多次实施盗窃行为

社会影响恶劣

为贯彻落实新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杨某14岁、刘某14岁)、谢某

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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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被拘留

2026年1月13日

象湖派出所将两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

十六周岁的多次盗窃违法行为人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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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2026年1月11日凌晨

李某、曾某(均为15周岁)窜至瑞金市象湖街道

多个小区地下车库进行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

此前,2026年1月9日凌晨3时许

李某、曾某在瑞金市红旗街道某小区

实施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被红旗派出所立案调查

但因其未满法定执行拘留年龄

未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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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李某和曾某多次盗窃行为

象湖派出所依法李某、曾某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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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违法处罚条款作出调整,改变了以往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违法不执行拘留的规定,明确对该年龄段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且影响恶劣的,或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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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人在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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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违法的,公安机关也将依法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既彰显了法律威严,也秉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警示未成年人敬畏法律、严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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