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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有序的交通环境,我大队在辖区内新增并启用机动车区间测速设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 新增区间测速设备名称及地点:

二、限速值:60公里/小时
对行驶速度在60公里/小时以上(不含)、72公里/小时以下(含)的机动车将依法录入警告;对行驶速度超过72公里/小时(不含)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抓拍违法行为:
超速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逆行、违反禁止标线、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启用时间:2026年2月4日零时。
特此公告
瑞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