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胡建平容留卖淫案
注:图片来自网络,与本文无关
案情回顾
日前,象湖派出所经前期缜密摸排,成功端掉两个卖淫窝点,抓获涉案人员7人,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5人,为飓风行动再添战果。
今年11月,象湖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我市金塘下有两家按摩店有涉黄嫌疑。随后,该所立即安排警力布控侦查。11月24日,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证据情况,该所展开集中统一行动,一举端掉2个卖淫窝点,抓获7名涉案人员。
注:图片来自网络,与本文无关
经查,2018年11月以来,杨某、张某、曾某麦、汤某四名未成年少女和刘某甜,分别在胡某平和陈某娣二人开设的按摩店内,以“快餐”和 “打飞机”的方式从事卖淫活动,胡某平和陈某娣二人则从中抽成获利,7人均对自己卖淫和容留他人卖淫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胡某平因涉嫌容留未成年人卖淫已被刑事拘留,陈某娣、刘某甜2人已被行政拘留,汤某、张某、曾某麦3人因不满十六周岁被处以拘留不执行,杨某因不满14周岁暂不予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