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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瑞金网小编从瑞金市人民政府网重点领域信息栏了解到,发布了《关于安置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详情如下:

关于安置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我市2018年棚改(红色天街)项目被征收人安置房已全部安置,根据相关政策及工作安排,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工作即将启动。为确保办证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对象
(一)2018年棚改红色天街项目已选房在红都滨江新城(腰布安置房)小区并已办理交房手续的被征收人。
(二)2018年棚改红色天街项目已选房在象湖新城二期、象湖新城一期、城西返迁房等其他安置小区并已办理交房手续的被征收人。
二、集中办理时间: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2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 ,下午2:30至5:30),未在集中时间办理的,可在集中办理时间结束后的工作日自行前往指挥部办理。
三、办理地点:先到棚改指挥部递交审核有关资料,然后到市行政审批局一楼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
四、产权性质:所有安置户统一先办国有划拨不动产权证书。原拆迁房屋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的,提供相关国有出让手续后直接办理国有出让不动产权证书;自愿缴交土地出让金的,领证后自行到瑞金市行政审批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申请换发国有出让不动产权证书。
五、优惠政策
2018年棚改(红色天街)项目被安置户可享受出让金优惠50%政策,优惠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请广大安置户按上述条款办理,并仔细阅读《办证须知》,准备好相关申报办证资料,按公告通知的时间,按时到场申报办理。如有疑问请到棚改指挥部(八一南路老电力公司)咨询。
特此公告。
瑞金市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6年5月6日
办证须知
一、办理不动产权证流程:发布公告——现场申请办理——审核资料——分批制证——分批发证。
二、安置户在接到办理不动产权证公告后,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一)安置户本人办理的,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拆迁协议、补充协议(原件);
3.安置协议(原件)。
(二)受委托人提供:
若委托他人代理办证的,受委托人除携带好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书及携带委托人手拿有签字和手印委托照片。
四、从政府购买了安置面积的需缴交契税。
五、棚改指挥部双休日、节假日休息。
六、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来申报办理国有出让的,可享受土地出让金50%优惠政策。逾期未申报办理国有出让的,不再享受50%的优惠政策。
七、办理地点:棚改指挥部(八一南路老电力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