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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路运输企业和个体户逾期180天未年审车辆注销的通知
全市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个体户: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部署,为严格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重大隐患整改落实,保障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章第一节第三条第(五)项以及《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66条规定:已取得《道路运输证》,180日(含)以上未按规定年审、检测或维护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道路运输证》。我局将对逾期180天未年审企业及个体户车辆在瑞金市人民政府网公示。经公示后,在江西运政信息系统内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6月1日。如有疑议,请致电瑞金市交通运输局发展中心运输股,联系人:刘福平,联系电话:0797-2536987。
附件:瑞金市道路运输企业与个体户逾期180天未年审车辆汇总


瑞金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