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关于瑞金市花之蕾舞蹈艺术中心等34家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瑞金市花之蕾舞蹈艺术中心等34家社会组织:
经调查,瑞金市花之蕾舞蹈艺术中心等34家民办非企业(名单详见附件),“拒不接受监督检查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业务主管单位通报已停办)”或“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年检且长期未开展活动”,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和《江西省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范》的规定,本机关对你们拟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瑞金市花之蕾舞蹈艺术中心等34家民办非企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瑞金市花之蕾舞蹈艺术中心等3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在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陈述、申辩或未要求举行听证,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丁杨
电 话:0797-2521193
附件:拟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拟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34个)

瑞金市民政局
2026年7月21日
扫下方二维码,下载原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