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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一老板毁林建墓被判刑!

转载 瑞金网-刘2020/03/05 08:49:0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市人民法院 作者:瑞金网 50414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林地是我国重要的自然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自开采。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被告人华某某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份,被告人华某某在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雇请杨某林驾驶挖掘机在叶坪乡黄沙村茨坑小组田寮下山场开垦林地挖条带建公墓,并以每穴2800元至1100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致使山场植被严重破坏。经福建鼎力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华某某开挖林地建造公墓占用林地面积16.8亩,毁坏林木1059株(幼树286株、成林773株),毁坏林木立木蓄积30.8448立方米,折原木材积20.0289立方米。2019年3月18日,被告人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华某某在未办理《林地使用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农用地16.8亩,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其在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属于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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