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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同村邻里,一男子确因为鸡毛蒜皮的琐事一时冲动,打伤了同村村民。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故意伤害案,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拘役四个月十五日。
被告人钟某与被害人刘某系瑞金市谢坊镇某村村民。2019年7月22日早上6时许,刘某在其自留山上挑了一担萤矿砂堆放在距离钟某家不远的空坪上,钟某看见后就对刘某说空坪是他家的,不让刘某堆放砂矿,由此双方发生争执。钟某的妻子佐某听到刘某骂钟某后就与刘某互相拉扯,并倒地。刘某与佐某抓、扯过程中,钟某上前用拳头殴打刘某胸部,并用脚踢刘某胸部。之后,钟某将佐某从地上拉起来离开现场。经瑞金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因右侧第2、3、4、5、6前肋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佐某因肢体软组织挫伤和表皮剥脱,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网络配图
另查明,被告人钟某家属与被害人刘某于2020年1月2日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出具了谅解书,钟某及其家属赔偿了刘某56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钟某具有坦白情节,且愿意接受处罚,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钟某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