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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坟公告
依据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依法征收谢坊镇乐村村、旋龙村、新民村、瓦子村部分集体土地用于谢坊重走长征路项目建设。在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坟墓必须实施搬迁。根据《江西省征用土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现就迁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本次迁坟区域为谢坊重走长征路项目(一期)用地红线范围内。位于瑞金市谢坊镇乐村村、旋龙村、新民村、瓦子村。四至界址为:
东至谢坊镇瓦子村窝内小组、塘背小组、新屋家小组,旋龙村坝背小组;
南至谢坊镇旋龙村坳脑一组、坳脑二组、井塘背小组;
西至谢坊镇新民村中坑小组、大坑小组、上河排小组、下河排小组;
北至206国道、谢坊镇乐村村。
涉及:
谢坊镇乐村村下屋小组、竹园下小组、大敬塘小组、屋背小组;
谢坊镇旋龙村坝背一小组、坝背二小组、曲塘一小组、曲塘二小组、井塘背小组、坳脑一小组、坳脑二小组、石板桥一小组、石板桥二小组、石板桥三小组;
谢坊镇新民村中坑小组、大坑小组、上河排小组;
谢坊镇瓦子村上排新屋小组、上排老屋小组、窝内小组、塘背小组、新屋家小组、桥头小组。
(以上具体界线,请到登记地址查阅)
二、迁坟时限:
请上述区域范围内的坟主关联亲属在2020年3月31日前到坟墓辖区登记点进行申报登记,完善迁坟等手续,并于2020年4月15日前自行将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本户的坟墓迁移完毕。
三、迁坟补偿标准及相关要求:
(一)在规定时间内实施迁移完毕的,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29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瑞金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区域内坟墓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府办发[2017]76号)及《中共瑞金市委办公室 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重点区域坟墓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办字[2018]9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补偿(补助)及奖励;
(二)逾期未搬迁的,一律作无主坟处理。
四、自公告之日起禁止在上述区域范围内葬坟,违者自行清理并负责相关费用。
登记地址:瑞金市谢坊镇人民政府、谢坊镇乐村村委会、谢坊镇旋龙村委会、谢坊镇新民村委会、谢坊镇瓦子村村委会
登记联系人:
瑞金市谢坊镇人民政府 刘赟 19970752377 邹瑜 13979781022
瑞金市谢坊镇乐村村委会 郭小华 18770769686
瑞金市谢坊镇旋龙村委会 宋贤樟 15079716989
瑞金市谢坊镇新民村委会 欧阳瑞东13767738683
瑞金市谢坊镇瓦子村委会 邹长有 13879747648
特此公告
瑞金市自然资源局
瑞金市谢坊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