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问政赣州”平台截图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网络问政赣州平台反映的“保障房可否再申请延期交房”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您于2019年11月份购买了二手房,2019年12月30日,因二手房要装修等原因申请延期3个月,根据《江西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瑞金市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再符合保障条件,需立即退出保障房。鉴于你家庭实际情况,同时由壬田中学教师陈某担保在2020年3月30日前退出保障房,并承诺逾期未腾退同意报监察委处理的情况下,经我局批准同意你户延期至2020年3月30日前退房。
目前你户已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再次以房子装修影响入住,两个小孩在身边学习需要照顾辅导为由,要求再延期两个月退房不予采纳,请于3天内退出保障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