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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农村贫困“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患病妇女救治困难问题,全国妇联实施了“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设立了“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救助。近日,该项目正在填报系统,市妇联现对贫困“两癌”妇女进行信息采集,请大家积极宣传,让更多贫困患病妇女受益。
“两癌”是指宫颈癌和乳腺癌
什么是宫颈癌?
宫颈癌是最常见的妇科恶性肿瘤。原位癌高发年龄为30~35岁,浸润癌为45~55岁,近年来其发病有年轻化的趋势。全球范围内,宫颈癌是女性第二大恶性肿瘤。其实宫颈癌的存活率可通过开展有效的治疗项目得到进一步提高。宫颈癌是目前人类所有癌症中唯一可以通过早期预防和治疗消灭的癌症。
什么是乳腺癌?
乳腺癌中99%发生在女性,全国肿瘤登记地区乳腺癌发病率位居女性恶性肿瘤的第1位,女性乳腺癌发病率(粗率)全国合计为42.55/10万,城市为51.91/10万,农村为23.12/10万。乳腺癌已成为当前社会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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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对象
瑞金市农村贫困“两癌”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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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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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瑞金市农村户籍;
2.年龄不限;
3.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有其它贫困证明的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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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型
宫颈癌:Ⅱb期及Ⅱb以上宫颈癌(宫颈癌一共分为:0期(原位癌)、Ia期、Ib期、Ⅱa期、Ⅱb期、Ⅲa期、Ⅲb期、Ⅳa、Ⅳb 九个档次。从Ⅱb开始后面五个档次符合条件);
乳腺癌:浸润性乳腺癌(病情证明材料有标注“浸润性”才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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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1.填写贫困母亲“两癌”救助申报人详细表(纸质稿及电子稿);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3.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原件、医疗报销清单复印件;
4.精准扶贫登记证复印件或低保证复印件或所在村出具的贫困证明等相关材料。(既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又是低保户的患者,需出具精准扶贫登记证复印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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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每位农村贫困“两癌”妇女只能接受一次妇联组织和卫生部门(含中国妇基会)的救助,已经接受过全国、省、市妇联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列入申报救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