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感谢你们上门为我办理入矫手续,我一定痛改前非,遵守法律,不再给政府添麻烦。”79岁的刘某海站在临时布置的“被宣告席”上,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作出承诺。
据悉,2020年6月3日,瑞金市人民法院向瑞金市司法局送达了犯滥伐林木罪刘某海的判决和执行文书。根据《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携带个人身份户口资料前往司法所或社区矫正中心办理入矫手续。
瑞金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到法院文书后,发现刘某海是1941年出生,已经79岁,而且了解到刘某海行动不便,有听力障碍。本着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2020年6月22日,瑞金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分管领导钟海平带领社区矫正全体工作人员上门为刘某办理社区矫正入矫手续,同时为确保入矫程序的正当性和严肃性,宣告还邀请了村居干部一同参与。
在刘某海所在村的村委会会议室,工作人员临时布置了宣告室,瑞金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分管领导钟海平庄重的向刘某海宣读了执行文书,以及社区矫正人员必须遵守的各项规定和违反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刘某海承诺一定会在社区好好改造,感谢工作人员的关心,今后不再违法犯罪。
这次上门办理入矫手续,是瑞金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贯彻即将实施的《社区矫正法》的立法旨意,对老弱病残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感恩、感化等人性化教育的工作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