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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瑞金发布重要通告!

转载 瑞金网-刘2020/08/02 09:36:5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网综合瑞金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瑞金网 37455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刚刚,瑞金网小编从瑞金市人民政府网了解到,公示公告栏目发布《迁坟公告(瑞金市河背街<象湖路>新建道路建设项目及周边区域)》。据该公告获悉,市人民政府拟依法象湖镇竹岗村教堂背小组、下屋子小组、摇前1组、摇前2组、摇前3组、摇前4组、教场背小组、下屋子小组、大厅下小组,范围内的坟墓必须实施搬迁。迁坟范围总共涉及象湖镇9个村小组,详情如下:


迁坟公告

(瑞金市河背街<象湖路>新建道路建设项目及周边区域)

依据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依法征收象湖镇竹岗村部分集体土地用于瑞金市河背街(象湖路)新建道路建设项目及周边区域市政府收储地建设。在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坟墓必须实施搬迁。根据《江西省征用土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现就迁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迁坟范围位于象湖镇竹岗村教堂背小组、下屋子小组、摇前1组、摇前2组、摇前3组、摇前4组、教场背小组、下屋子小组、大厅下小组。其中:

(一)象湖路30米道路区域。起于中山南路糖厂大桥,往南延伸,与瑞金大道(南)相接;

(二)象湖路24米道路区域。起于城南菜市场南侧象湖路已建路段,往西延伸,终于本次拟建象湖路30米道路;

(三)本次拟建象湖路30米道路南段以西至绵江河畔城防工程已征地红线区域(原规划南湖公园二期项目范围)。

(以上具体界线,请到登记地址查阅)

二、迁坟时限:

请上述区域范围内的坟主关联亲属在2020年8月7日前到坟墓辖区登记点进行申报登记,完善迁坟等手续,并于2020年8月10日前自行将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本户的坟墓迁移完毕。

三、迁坟补偿标准及相关要求:

(一)在规定时间内实施迁移完毕的,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29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瑞金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区域内坟墓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府办发[2017]76号)及《中共瑞金市委办公室 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重点区域坟墓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办字[2018]9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补偿(补助)及奖励;

(二)逾期未搬迁的,一律作无主坟处理。

四、自公告之日起禁止在上述区域范围内葬坟,违者自行清理并负责相关费用。

登记地址:瑞金市象湖镇人民政府、象湖镇竹岗村委会

登记联系人:瑞金市象湖镇人民政府    汤  涛  13970769996

瑞金市象湖镇竹岗村委会  刘福全  13979736600

特此公告

瑞金市自然资源局

瑞金市象湖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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