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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开设赌场案,邹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18年5月28日,被告人邹某伙同邹某甲、杨某、袁某(均已判决)等人在瑞金市武阳镇某村某小组一树林下,组织20余人,以“钓虾公”的方式进行赌博,由邹某甲、杨某、袁某、邹某等人做庄,闲家每盘赌注最低押50元、最高押5000元,王某、刘某、邹某乙(均已判决)等人则负责望风和接送参赌人员。
▲网络配图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邹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设定赌博方式,组织他人聚众赌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因被告人邹某案发后能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