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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9日,叶坪乡新院村村民钟某某受田坞村村民杨某某(瑞金市某养殖专业合作社合伙人)的雇请,来到瑞金某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房屋施工,因脚手架不稳,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受伤,当天入住市人民医院,经诊断“肋骨断裂”,在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已由杨某先行垫付10000元。
钟某治疗出院后,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向新院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收到调解申请后,新院村调委会随即就此次事件展开调查,7月26日,新院村调委会就该事件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因责任未厘清,在赔偿金额上存在巨大争议,第一次调解未能成功。
调解现场
新院村调委会为防止事件恶化,立即就该纠纷上报叶坪司法所。叶坪司法所接到案件,携手乡综治办迅速开展调查,在进一步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
调解中,叶坪司法所采取面对面调解方式,法理结合,耐心细致的讲解,现场厘清赔偿责任、现场计算医疗及其他赔偿费用,当事人双方就赔偿问题最终达成一致意见:1、该养殖专业合作社支付钟某医疗费用37900元;2、该养殖专业合作社支付钟某因伤造成的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12200元;3.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履行完毕双方此争议一次了结。
签订调解协议
为了把调解工作落到实处,当事人双方现场签订了调解书,叶坪司法所把支付赔偿金的时间及数额都在调解书中详细地列明,这一做法不仅打消了纠纷双方当事人对“违约”的顾虑,并获得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充分信任与配合。随后该养殖专业合作社代理人杨某,在现场调解人员的见证下用现金方式全额支付了所有赔偿费用,双方握手言和,并愉悦合影。一起人身损害民事赔偿案通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终于在和谐友好的氛围中得到圆满解决。
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