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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瑞金网小编从客家新闻网“问政赣州”栏目获悉,有网友在该栏目留言咨询:公共停车位商家设置障碍物。针对网友提出的相关问题,瑞金官方作出了明确的回复,具体详情如下:
▲“问政赣州”平台截图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问政赣州”平台反映“公共停车位商家设障碍物”问题收悉,我大队高度重视,现就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大队立即安排民警前往瑞金二中后门进行核实情况,经查,该路段确实存在商家摆放障碍物在公共停车位现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公共区域属公共资源,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或者在停车泊位设置障碍;且公共停车位属于国家公共资源,面向大众使用,商家和个人没有权力对非机动车道、便道上的公共停车位进行私人化。为此大队民警与商家负责人进行了沟通,要求商家负责人不得控制或限制公众车辆在公共停车位上停放,同时对商家摆放在停车位上的障碍物进行了清理,商家负责人表示在今后不会在公共停车位上设置障碍物。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附:图片
瑞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9月7日